《表2“十一五”以来呼伦贝尔保护自然环境主要措施》
自然环境保护是呼伦贝尔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呼伦贝尔围绕自然环境保护投入大量资源,“十一五”期间,呼伦贝尔市为生态建设投入资金17.37亿元,实施了天保工程、重点公益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工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累计退耕542.6万亩、退牧2520万亩,增加活立木蓄积量9154万立方米,提升森林覆盖率到51.25%。针对沙漠化问题,实施了沙区综合治理工程,共投资3.1亿元,治理沙地210万亩。“十二五”期间,呼伦贝尔市加大了生态建设力度,共投入资金63.4亿元,是“十一五”的3倍多。深度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和低碳试点城市,累计造林619万亩,增加活立木蓄积量1.2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51.4%。在保护呼伦贝尔大草原方面,发放草原生态补助资金26亿元,禁牧和草畜平衡1.04亿亩。针对沙漠化问题,综合治理投入8.8亿元,治理541.9万亩,减少了荒漠化和沙化面积。“十三五”继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除加大呼伦湖治理力度外,还全面实施了大兴安岭森林、河湖水系和黑土地保护治理工程,海拉尔西山自然保护区、海拉尔河和伊敏河生态修复工程。总之,呼伦贝尔围绕退耕退牧、造林工程、治理沙漠化、水环境保护与修复等方面工作,建设森林城市和低碳试点城市,具体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30721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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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01 |
作者 | 谢祥生、孟浩、董邦国 |
绘制单位 |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大连民族大学国际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