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建筑品国际比较规格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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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法在医疗、教育和建筑品购买力平价测算中的应用及其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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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非技术工人;**为技术工人。

保证建筑规格品的代表性与可比性是建筑国际比较成败的关键。建筑国际比较清单中的规格品一定要兼顾代表性和可比性,但是,现实生活中,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建筑风格、居民生活习惯等存在较大差异,造成建筑规格品的代表性和可比性之间存在矛盾关系:代表性高的规格品可比性不一定高,可比性高的规格品代表性又不一定高,因此,ICP建筑品国际比较是争议最多领域。ICP对建筑品的划分与SNA(1993)一致,建筑品划分为住宅建筑、非住宅建筑以及土木工程3个基本分类,2011年建筑国际比较主要采用“投入产出表调整法”对各国的建筑业进行国际比较,基本框架为:(1)以投入产出表为基础,建筑投入产品在选择过程中遵循业内通用、在建筑增加值中占比较高、易于描述的原则,建筑投入品主要包括材料和产品、租赁设备和建筑劳动力投入3个部分选出的50种建筑投入品(见表6),作为建筑品比较产品篮子(1);(2)以各组成部分在建筑投入产出表中的投入比重作为该类投入的权重数据,对各国建筑投入资源的价格数据进行加权平均,汇总成为建筑业的中间投入购买力平价;(3)由于建筑资源数据为投入价格数据,所以,还需要对价格数据进行利润率、间接成本等因素的调整,将中间投入购买力平价调整为产出水平的购买力平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