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新时代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协同发展》
注:本表的国民经济领域分类借鉴《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研究[2015]170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2015年8月24日)对国有企业的分类,并参考穆艳杰和张忠跃(2018)的分析思路[22]。
因此,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协同发展的实践既要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更要充分发挥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这就必须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根本目标,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各自的比较优势,不断提高商品经济发展水平和生产社会化程度。具体来讲,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协同发展的实践路径包括(参见表1):一是国有资本和企业与民营资本和企业的资源配置协同,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和企业在国民经济不同领域的分工协作,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经济活力;二是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的产品供给协同,通过多元化双向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在企业层面的融合,实现战略资源整合,提升生产效率和经济质量;三是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产业发展协同,通过改善市场环境优化各种所有制企业间的竞合关系,完善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
图表编号 | XD00130088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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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01 |
作者 | 江剑平、葛晨晓、朱雪纯 |
绘制单位 | 湘潭大学商学院、湘潭大学商学院、湘潭大学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