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农业种植产污系数kg/(hm2·a)》
根据《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4],标准农田源强系数为化学需氧量150 kg/(hm2·a)、氨氮30 kg/(hm2·a),标准农田指的是平原、农田类型为旱地、土壤类型为壤土、化肥施用量为375~525kg/(hm2·a)、降水量为400~800 mm的农田。结合岱海流域实际情况,对标准农田化学需氧量、氨氮源强系数进行修正。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肥料流失系数》[5],岱海流域农田总氮、总磷产污系数分别为2.64 kg/(hm2·a)、0.135 kg/(hm2·a)。农业种植产污系数见表3,入湖系数取7%(氨氮取3%)[2]。
图表编号 | XD00129383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4.15 |
作者 | 郑天赋、门云云 |
绘制单位 |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