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农业种植产污系数kg/(hm2·a)》

《表3 农业种植产污系数kg/(hm2·a)》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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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海流域污染负荷估算及控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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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4],标准农田源强系数为化学需氧量150 kg/(hm2·a)、氨氮30 kg/(hm2·a),标准农田指的是平原、农田类型为旱地、土壤类型为壤土、化肥施用量为375~525kg/(hm2·a)、降水量为400~800 mm的农田。结合岱海流域实际情况,对标准农田化学需氧量、氨氮源强系数进行修正。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肥料流失系数》[5],岱海流域农田总氮、总磷产污系数分别为2.64 kg/(hm2·a)、0.135 kg/(hm2·a)。农业种植产污系数见表3,入湖系数取7%(氨氮取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