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法库县平原区高标准基本农田自然质量分值情况》
通过对高标准基本农田自然质量评价结果的统计分析,法库县平原区的耕地总面积为2945.52hm2,而法库县平原区高标准基本农田自然质量分值分布在76~88。划分的等值区间中,≥80~85分区间的耕地面积最大,为2102.92hm2,占全县平原区耕地总面积的71.39%;其次是≥85分值区间,为559.48hm2,占全县平原区耕地总面积的18.99%;再次是<80分值区间,为283.12hm2,占全县平原区总面积的9.62%(表3)。综合看来,法库县平原区耕地自然质量属于中等偏上,这与法库县的地形地貌有关,法库县地形以低山丘陵为主,丘陵平原起伏交错。
图表编号 | XD00129245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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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29 |
作者 | 齐丽 |
绘制单位 | 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地建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然资源部退化及未利用土地整治工程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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