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临床治疗效果比较 (%)》
注:与对照组相比,*X2=5.234,P=0.017。
实验组显效41例,有效47例,无效2例,治疗总有效率为97.77%,对照组显效33例,有效31例,无效26例,总有效率为71.11%,组间存在显著差异(P<0.05),详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285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05.01 |
作者 | 张剑峰 |
绘制单位 |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口腔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注:与对照组相比,*X2=5.234,P=0.017。
实验组显效41例,有效47例,无效2例,治疗总有效率为97.77%,对照组显效33例,有效31例,无效26例,总有效率为71.11%,组间存在显著差异(P<0.05),详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285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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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5.01 |
作者 | 张剑峰 |
绘制单位 |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口腔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