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人居环境自然适宜性分区统计》
基于条件规则法,本文将西藏自治区人居环境适宜性分为3类7级,西藏地区人居环境的自然限制性很强,没有高度适宜地区,故实际为3类6级。结果显示,西藏自治区超过3/4的区域为人居环境不适宜地区,临界适宜地区和适宜地区占比分别仅为16.78%和5.82%,主要分布在一江两河地区、昌都市澜沧江上游河谷地带及藏东南地区。具体而言(表4,表5):
图表编号 | XD00128322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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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25 |
作者 | 游珍、封志明、杨艳昭、施慧、李鹏 |
绘制单位 |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