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主要产煤大国煤炭开采和矿后活动各环节CH4国别隐含排放因子》
注:“—”表示该排放环节未计算或采用的为缺省排放因子。
隐含排放因子为单位综合活动水平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一般通过底层排放因子加权获得,如吨标煤能源消费的CO2排放等,国际上一般用隐含排放因子校核实测法结果。另外,如果实测样本量足够大,隐含排放因子还可用于更新IPCC缺省值。为进一步对比分析各国排放因子实测结果,本文收集、计算了煤炭开采和矿后活动各环节CH4隐含排放因子(表3),计算方法为CH4总排放量除以煤炭产量,其中排放量既包括实际排放量,也包括回收利用量。结果表明,由于煤层深度、成煤条件各异,不同国家的隐含排放因子相差较大,以井工开采为例,隐含排放因子分布在0.77~35.76 m3/t之间,远超缺省排放因子10~25 m3/t范围。因此,如果一国煤炭开采和矿后活动CH4排放量较大,采取IPCC缺省值或者其他国家排放因子的计算结果可能同本国实际排放量偏差较大,为获得准确排放量结果应开展本国化特征因子研究。
图表编号 | XD00128318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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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25 |
作者 | 马翠梅、戴尔阜、刘乙辰、王亚慧、王芳 |
绘制单位 |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生态系统网络观测与模拟重点实验室拉萨高原生态系统研究站、中国科学院大学、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生态系统网络观测与模拟重点实验室拉萨高原生态系统研究站、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陆地表层格局与模拟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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