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明代贵州虎患记录烈度分级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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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贵州虎患及人类社会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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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以往研究历史时期虎患的文章,都是将虎伤人事件统称为“虎患”,叙述其发生的地点,却无法区别其发生的烈度。而虎患的烈度与人虎关系的紧张程度是密切相关的。为了深入分析虎患的烈度及其对人畜造成的伤害,我们将历史文献中的虎患记录根据虎数量、虎患烈度(伤人畜数量、发生地域范围、持续时长、爆发频次)等不同指标,划分为4个等级:I级程度最轻,一般是一只虎与人突然相遇的偶发性事件;Ⅱ级是2-3只以上的虎主动伤人(畜)在10人(只)以下的事件。Ⅲ、Ⅳ级是“群虎”“众虎”频繁大规模伤害人(畜)达到“噬人百余”“不可胜计”的重大、特大虎患事件。[29]通过这样的尝试,可以明确人虎冲突的激烈程度。将明代贵州虎患记录按照以上标准进行烈度分级统计,得到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