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不应计入房产造价的附属物明细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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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BJ发电公司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房产税计税根据核定》
竣工决算报告(初稿)出具房产原值62,268.41万元,每年需缴纳房产税597.78万元。GDBJ发电公司联合各方,通过对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的梳理核查,剥离不属于房屋的构筑物22,789.35万元、剥离不属于房屋的附属物3,880.94万元后,核减不应计入房产原值的建造费用15,054.09万元,总计价值41,724.38万元,每年可减缴房产税400.56万元。按机组折旧年限计算,公司运营期内累计可减缴房产税(597.78-197.22)×25=10,014.00万元(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
图表编号 | XD00128128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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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01 |
作者 | 张福宝 |
绘制单位 | 国电宝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