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新版指导原则”执行前后我院妇科、产科病房围术期首剂预防用药的给药时间》

《表2“新版指导原则”执行前后我院妇科、产科病房围术期首剂预防用药的给药时间》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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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前后住院患者抗菌药物应用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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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版指导原则”中规定,产科剖宫产术首剂预防用药的给药时间为结扎脐带后给药,妇科Ⅰ类切口手术则规定为术前0.5~2 h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新版指导原则”将妇科和产科围术期首剂预防用药的给药时间更改为黏膜切开前0.5~1 h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在输注完毕后开始手术。本研究结果显示,“新版指导原则”执行前(2015年1—4月)、执行后(2016年1—4月),我院妇科病房围术期首剂预防用药的给药时间合理率均为98.33%;“新版指导原则”执行前(2015年1—4月),产科病房围术期首剂预防用药的给药时间均为结扎脐带后给药,而“新版指导原则”执行后(2016年1—4月),产科病房仍有69.17%的患者在结扎脐带后给药,故进一步分析每月的数据变化,见表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