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者治疗前与治疗后72 h气道峰压、胸肺顺应性、Pa O2/Fi O2及肺损伤评分比较 (±s)》

《表1 两组患者治疗前与治疗后72 h气道峰压、胸肺顺应性、Pa O2/Fi O2及肺损伤评分比较 (±s)》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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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肌松治疗在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中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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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cm H2O=0.098 k Pa;与本组治疗前比较,(1)P<0.05

治疗前,两组患者气道峰压、胸肺顺应性、Pa O2/Fi O2及肺损伤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72 h,两组患者均出现气道峰压降低、胸肺顺应性升高、Pa O2/Fi O2升高、肺损伤评分降低,且B组治疗后各指标改善优于A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