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乡村人地关系协调性评价Tab.2 Coordination evaluation of rural man-land relation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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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规划中乡村人地关系基本认知方法研究——以扬州市江都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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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笔者自绘。

协调性评价以各村级为基本单元,通过数量与质量两方面综合评价乡村人地关系。具体是:(1)生产方面选择一产农村劳动力人均农用地面积(A)、一产农村劳动力利用农用地的空间集聚强度(SIf)作为协调性评价指标。前者涉及数量(资源人均占有量),后者涉及质量(基于提高生产力水平的考量);(2)生活方面选择农村劳动力人均村庄建设用地面积(R)、农村劳动力利用村庄建设用地的空间集聚强度(SIv)作为协调性评价指标,前者涉及数量(生活空间人均占有量),后者涉及质量(基于乡村邻里交往的广度与深度、乡村社会活力)。最后,基于数量适中的原则并考虑到指标的分级,将乡村人地关系协调性评价归纳为3大类9小类(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