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护工陪护告知单”实施前后护工的陪护规范知晓情况[n(%)]》
陪护告知单实施3个月后,患者对护工陪护工作满意度较实施前明显提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25511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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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15 |
作者 | 祝凤芽、曲秀芬、胡超英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第三康复医院护理部、上海市第三康复医院护理部、上海市第三康复医院护理部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陪护告知单实施3个月后,患者对护工陪护工作满意度较实施前明显提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25511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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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15 |
作者 | 祝凤芽、曲秀芬、胡超英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第三康复医院护理部、上海市第三康复医院护理部、上海市第三康复医院护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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