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不同税务处理下所得税税负差异分析表》
被收购企业股东转让被收购股权时,由于在一般性税务处理下,创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按照股权转让收入扣除股权的购置成本的余额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缴纳企业所得税;B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时,创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B股东仅就非股权支付部分缴纳所得税,因此其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时较一般性税务处理时的所得税税负更低,即特殊性税务处理对被收购企业股东具有节税效应,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量,详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23938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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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20 |
作者 | 王明希 |
绘制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