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当前农村村级新债的案例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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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债务的“堵”与“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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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表一中的N1—N11案例材料由田孟整理。参见田孟:《新村级债务的形成机制及其破解之道——基于全国6省11村的调查》,《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

第三,增加资源流量是乡村干部举债发展主观动因。税费改革前,县乡政府为激励村干部完成税费收取任务,放松对村干部行为的监督,给予村干部一定牟利空间,产生了形成村级债务的制度缝隙。税费改革之后,基层政府加强对村干部行为监督,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村干部很难在常规工作中谋取灰色利益。当前部分地区村干部热衷于村庄开发建设的目的在于,通过村庄开发建设来形成资源流量,一方面是从上级获得荣誉和物质奖励,另一方面还有机会在村庄建设开发过程中谋取利益,如承包村庄公共建设工程。部分村干部举债进行村庄建设的目的不是发展村庄,而是借机获得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