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组颈椎间盘突出物突出率比较(±s)》
与同组治疗前比较,(1)P<0.05;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2)P<0.05
见表3。治疗前,2组颈椎间盘突出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治疗组颈椎间盘突出率较治疗前减小,对照组颈椎间盘突出率较治疗前增大,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
图表编号 | XD00122065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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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05 |
作者 | 马智佳、姜宏、俞鹏飞、刘锦涛、张志刚、李红卫 |
绘制单位 | 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苏州市中医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苏州市中医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苏州市中医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苏州市中医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苏州市中医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苏州市中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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