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03、2017年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城市职能部门区位商》

《表1 2003、2017年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城市职能部门区位商》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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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城市职能演变特征与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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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城市活动服务对象的不同,城市职能可以分为基本职能和非基本职能。基本职能是为城市以外的区域服务的职能,是城市经济収展的主要动力,非基本职能是为本城市服务的职能。根据区位商计算结果(表1)収现,2003—2017年,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除金融职能和其他工业职能小幅减少,其他职能均在上升,表明大湾区城市群的城市职能整体在增强。2017年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的制造业、商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及软件信息服务业在全国的区位商均>1,属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的基本职能;而交通运输、金融、科研技术服务业、教育文卫、其他服务业和其他工业的区位商<1,属于非基本职能。具体来看,基本职能中的商业职能区位商从2003年的2.21提升到了2017年的2.66,增长幅度最大;其次是制造业职能与租赁和商务服务职能,其区位商分别提升了0.27和0.21;而软件信息服务业的区位商上升0.12,由非基本职能演变为基本职能。非基本职能中,科研技术服务职能、交通运输职能提升最为明显,区位商分别上升了0.43和0.18,教育文卫和其他服务职能稍有改善。由此可以看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的制造业职能和生产性服务业职能収展良好,职能地位不断增强,有一定的区域集聚现象,具备一定的区域辐射和服务功能,符合粤港澳大湾区以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产业的収展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