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龙头净水器卫生安全评价浸泡方式对比》
原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对管件和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水处理材料(水质处理器滤芯、膜组件和活性炭)的卫生安全评价,采用“管件按内表面估计,500 cm2加入1 L浸泡液浸泡;颗粒状材料以表观体积计算,加入50倍体积的浸泡液;膜组件和结构滤芯以外观面积计算,500 cm2加入1 L浸泡液浸泡”的方式;而对饮用水处理装置整机卫生安全评价,采用“整机浸泡,即浸泡液注入到饮用水处理装置的腔体中”的方式。以龙头式净水器为例,对其与水接触的部件(材料)卫生安全和整机卫生安全进行评价,如表4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21993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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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15 |
作者 | 郑杰昌、谢志利、蒋皓静、周雯虹、王小谦、鲁建国、王统帅 |
绘制单位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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