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加入生猪产业组织模式对农户养殖收入的影响(第二阶段)》

《表6 加入生猪产业组织模式对农户养殖收入的影响(第二阶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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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价格波动、产业组织模式选择与农户养殖收入——基于江苏省生猪养殖户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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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规模养殖户相较于散养户而言,其在生猪养殖经营上的投入更多、专业化程度更高、更加关注生猪市场价格,故规模养殖户的样本在本文中更具代表性,实证结果更加可靠。因此,本文在稳健性检验中剔除了养殖户生猪年出栏头数在300头以下的小规模养殖户,单独考察价格波动对于生猪年出栏头数在300头以上的中大规模养殖户的影响,总回归的稳健性检验结果汇报在表6中第二列。可以发现,产业组织模式选择(Contract)的系数仍然为正,同时,衡量价格波动的两个变量的系数也显著为正,其与产业组织模式选择的交互项(P Contract)和(Time Contract)的系数显著为负,均与上文的实证结果保持一致,因此可以认为本文的估计结果是稳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