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美国跨境执法协助数量(2012~2017)》
数据来源:《Fiscal Year 2019 Congressional Budget Justification and Annual Performance Plan;Fiscal Year2017 Annual Performance Report》。
我国证券市场跨境监管面临法律可操作性低、《证券法》缺乏域外效力、证监会执法权不足、跨境监管协作模式有待完善以及执法协作队伍缺乏专业性等问题。从EMMoU新增的五项执法合作措施看,在Compel方面,我国现行的法律并未规定罚则,缺乏执法保障;在Internet方面,现行法律也未明确证监会在互联网记录获取方面的权限。
图表编号 | XD00119618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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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25 |
作者 | 刘凤元、邱铌 |
绘制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