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小微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与税后利润》
注释:税率:a=5%增减利润:b=10。
自变量设定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以X表示。由于最新的税收政策调高了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到300万元,因此以300万元作为上限数据。因变量设定为税后所得,以Y表示,即企业税后所得为:Y=X-(aX+(-)b)。其中,a为税率,当前小微企业税率为5%。b为税后增减额,可以用任意数字代替。可以看出,税后利润与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线性关系,简单生成一组数据,如表2和图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19046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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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1 |
作者 | 尤兰兰 |
绘制单位 |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