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油烟中污染物致癌风险》
注:A类为对人致癌性证据充分;B2类为对人致癌性证据有限,但对动物致癌性证据充分。
餐饮油烟中多种VOCs可与NOx反应增强大气氧化性,其作为O3重要前体物和参与物将会导致以O3超标为特征的光化学烟雾污染并加速形成二次颗粒物[10]。崔彤等[11]对北京市烧烤、中式快餐、西式快餐、川菜和浙菜5种典型菜系油烟中VOCs排放特征进行研究,检测结果按基准风量折算后显示,烧烤油烟中VOCs含量高达12.22 mg/m3,其他菜系介于3.93~5.79 mg/m3。由此可知,餐饮行业是VOCs重要排放源,且烧烤VOCs排放水平最高。王秀艳等[12]对天津市某中型餐馆冬、夏两季油烟中VOCs实地监测,通过GC-MS分析共检测出66种VOCs,其中乙醇和丙烷含量相对较高,含氧有机物比例超过55%,采用VOCs与·OH反应速率(LOH)衡量油烟中VOCs化学活性,发现含氧有机物和烯烃对油烟光化学活性具有主要贡献,同时以阈稀释倍数作为衡量污染物对源臭气强度贡献指标发现,醛类是影响油烟排放源臭气指数的主要污染物,且夏季油烟平均嗅阈值与丁醛嗅阈值相当。综上可知,餐饮油烟VOCs对大气质量产生多重环境效应。最后根据RAIS子系统IRIS对油烟中污染物致癌毒性效应分类发现,1,3-丁二烯致癌风险(LCR)超过10-4限值,表明其存在较大潜在致癌风险,其次苯致癌风险介于10-6~10-4,存在潜在风险。油烟中污染物致癌风险如表1所示,可见餐饮油烟对人体健康存在较大危害。
图表编号 | XD00118586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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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01 |
作者 | 张星、钱振清、张德峰、竹涛、袁前程、叶泽甫 |
绘制单位 |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大气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大气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大气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研究所、山西格盟中美清洁能源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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