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系统设计的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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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原子能机构SSG-30安全分级方法应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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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强调的是在预计运行瞬态和设计基准事故中,用于达到安全停堆状态的SC2级物项;(2)强调的是在超设计基准中,作为SC1物项失效的后备SC2级物项;(3)对仪控的后备系统,为了防止引发设备误动作,可以考虑冗余设计;(4)指用于缓解超设计基准事故后果的SC3物项;(5)考虑提高

SSG-30中只指出了不同等级的物项,需采用与等级相一致的设计要求,设计要求要考虑物项功能的重要性,保证物项的可靠性和足够的鲁棒性能力。系统设计要求应包括单一故障准则、冗余的独立性、多样性和定期试验要求;构筑物和设备设计要求应考虑环境和抗震鉴定、质量保证要求和适合的标准规范。但并未给出不同等级物项具体的设计要求差别。而在IAEA-TECDOC-1787中给出了不同等级物项具体的设计要求[5],其中最值得讨论的是系统设计安全要求(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