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设计进、出水水质:屠宰废水脱氮除磷与回用工程设计》
mg·L-1
按环评要求,出水水质应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1992)的三级标准。企业为应对未来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并考虑废水的再生回用,故将设计出水标准提高,具体进、出水水质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17766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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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17 |
作者 | 张磊、王玉红、季民、许丹宇、单连斌、赵勇娇、王允妹、张广鑫、蒋帅 |
绘制单位 |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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