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项目自检取样点数量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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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制革企业旧址污染场地修复工程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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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行业相关规范[7],异位修复后的土壤一般采用系统布点法设置采样点,同时应考虑修复效果空间差异,在修复效果薄弱区增设采样点。修复后土壤原则上每个采样单元(每个样品代表的土方量)不应超过500 m3,布点数量参考表6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