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和田绿洲AQI与能见度的关系》
注:“-”表示无相应的污染比例。
由表6可知,在3—8月夏半年沙尘多发期,日平均能见度小于5 km时,平均AQI为483.5,达到空气质量严重污染标准,发生重度(Ⅴ级)及以上污染天数达100%,其中发生严重污染(Ⅵ级)天数为9 7.2%,尤其是能见度小于2 km时,AQI达到500;当日平均能见度在5~10 km时,平均AQI为292.0,达到空气质量重度污染标准,其中发生重度(Ⅴ级)及以上污染天数达56.7%,优良(Ⅰ级、Ⅱ级)天数只有1.6%;当日平均能见度在10~15 km时,平均AQI为135.5,达到空气质量轻度污染标准,其中发生重度(Ⅴ级)及以上污染天数为4.7%,中度污染(Ⅳ级)天数为19.2%,轻度污染(Ⅲ级)天数达52.9%,优良(Ⅰ级、Ⅱ级)天数为23.2%;当日平均能见度大于15 km时,平均AQI为93.6,达到空气质量良标准,其中发生中度污染(Ⅳ级)天数只有3.4%,轻度污染(Ⅲ级)天数为32.2%,优良(Ⅰ级、Ⅱ级)天数达64.4%。在9月至次年2月冬半年沙尘少发期,日平均能见度小于5 km时,平均AQI为397.9,达到空气质量严重污染标准,发生重度(Ⅴ级)及以上污染天数达81.2%,优良(Ⅰ级、Ⅱ级)天数只有3.1%,尤其是能见度小于2 km时,AQI达到500;当日平均能见度在5~10 km时,平均AQI为150,达到空气质量轻度污染标准,其中发生重度(Ⅴ级)及以上污染天数为13.3%,中度污染(Ⅳ级)天数为20.4%,轻度污染(Ⅲ级)天数达45.9%,优良(Ⅰ级、Ⅱ级)天数为20.4%;当日平均能见度在10~15 km时,平均AQI为110.1,达到空气质量轻度污染标准,其中发生重度(Ⅴ级)及以上污染天数只有2.4%,中度污染(Ⅳ级)天数为7.4%,轻度污染(Ⅲ级)天数为42.6%,优良(Ⅰ级、Ⅱ级)天数达50.0%;当日平均能见度大于15 km时,平均AQI为96.4,达到空气质量良标准,其中发生中度污染(Ⅳ级)天数为1.9%,轻度污染(Ⅲ级)天数为44.2%,优良(Ⅰ级、Ⅱ级)天数为53.8%。
图表编号 | XD00117065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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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01 |
作者 | 买买提阿布都拉·依米尔、布帕提曼·艾拜都拉、陈天宇、玛依拉·麦麦提、赵玉倩 |
绘制单位 | 和田地区气象局、和田地区气象局、和田地区气象局、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田机场、和田地区气象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