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社区体弱老人样本特征(N=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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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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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对愿意接受居家照护和机构照护的社区体弱老人之间的特征差异的卡方检验(分类自变量)和皮尔森相关分析(连续自变量)。

如表1所示,在524位70岁及以上被访老人中,平均年龄81.4岁,是一个高龄老人的样本。其中女性占61.6%,男性占38.4%,超过半数(51.9%)的老人丧偶。15.7%的被访人不识字,约1/3的老人接受过小学或私塾教育,受过初中、高中及以上教育的老人分别为12%和39.5%。11.3%的老人自报家庭经济状况困难,分别有63.4%和25.4%的老人家庭经济状况一般或较富裕。绝大多数(74.1%)老人认同“在家养老是尽孝的主要方式”这一传统的孝道观念。在照护资源方面,绝大多数老人有一个以上儿子或女儿;62.8%的老人与配偶和子女或其他人同住,但有23.7%的老人为空巢、13.6%为独居。不足1/4的老人居住的社区有老年餐桌和送餐服务,62.2%的老人所在社区提供康复治疗和上门看病服务,社区平均提供6.4种其他各类养老服务(见表1)。可见,高龄老人的非正式照料资源比较充分,但社区正式照料资源不足。总的来说,被访老人的健康状况较差,42.4%自评健康为“不好”,只有15.6%自评健康为“好”。老人自报平均有4.8种经医生诊断的慢性疾病、平均有3.3项工具性日常活动能力或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障碍。82.4%老人在身体状况不好需要他人长期照顾时,倾向于选择居家照护,只有17.6%的老人愿意去养老机构(见表1)。可见,大部分社区高龄体弱老人希望在家中养老。46.2%的老人同意“久病床前无孝子”的说法。老人平均有2.4项未被满足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说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尽如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