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日本长期介护保险费用分担》

《表8 日本长期介护保险费用分担》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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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筹资模式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缴费与财政补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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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Long-Term Care Insurance System of Japan,Health and Welfare Bureau for the Elderly,Ministry of Health,Labour and Welfare.

虽然采取强制社会保险模式的典型国家有以色列、德国、日本、韩国和卢森堡等,但每个国家的老龄化程度、家庭护理功能、基础设施和具体表现形式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基于我国和日本同属亚洲国家和日本较韩国更早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事实,本文的长期护理社会保险模式以日本的《介护保险法》为研究对象(1)。日本介护保险的被保险人为所属市町村范围内居住的40岁以上居民,其中65岁以上的人为第1号被保险者,40岁以上不满65岁的为第2号被保险者。介护费用总额中去掉使用服务时个人所负担的10%,剩下的90%由被保险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政府财政补贴各负担一半金额(见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