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珠三角地区各年份的协调发展类型》
由于协调发展度综合了经济与环境协调度C及两者综合发展水平T,比协调度更稳定、适用范围更广,可用于不同空间单元之间、同一单元在不同时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状况的定量评价和比较,因此用协调发展度指标来进行更深入分析。由式(1)~(4)计算各年珠三角地区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度(D),并根据表1的分类体系见表3的结果。
图表编号 | XD001165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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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6.01 |
作者 | 叶岳、万军、叶青、李新、杨丽阎 |
绘制单位 | 肇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