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清代霍乱流行季节与县数分布》

《表3 清代霍乱流行季节与县数分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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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1816—1911年)霍乱流行的时空特征、危险模拟与边界探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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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表中季节栏下的数字表示该季节发生疫灾的县数,NA表示疫灾季节不详的县数。2)春季为农历正、二、三月,其余季节类推。3)疫灾县数是该年发生疫灾的县的个数,不管疫灾发生在何季节,是一次发生还是多次发生,年内均不重复计算,因此不是各季节疫灾县数的累加;疫灾

清代统治的268年中,至少有77个年份有霍乱流行,“霍乱之年”为77个,“霍乱频度”为28.73%。若考虑到清代霍乱传入并流行的百年时间,“霍乱频度”则上升为77.00%,即大约1.30年中就有1年流行霍乱。如图1所示,清代霍乱流行有3次高潮:第一次发生在嘉道之际(1820—1821年),是霍乱初入中国时的流行高峰;第二次发生在咸同之际(1861—1863年),是由于太平天国战争导致的霍乱大规模流行;第三次发生在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起因则有干旱、战乱等多种注解。从霍乱流行的范围来看,清代各年霍乱流行的范围广狭不一,波动特征明显,但总体上“霍乱广度”呈上升趋势,斜率0.102(图1)。从霍乱分布的区域来看,1816—1911年间,霍乱累计波及了全国22省1662县次,覆盖了291.87万km2的国土面积(表3),分别占清代全国累计疫灾县数的21.32%和累计疫灾面积的15.33%,成为清代疫灾流行的主要疫种之一。因此,清代全国21.32%的疫灾广度(累计霍乱县数与累计疫灾县数的比值)是由霍乱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