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世界卫生组织和中国政府所制定的PM2.5浓度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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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群地区PM_(2.5)时空演变格局及其影响因素》
注:“-”表示没有此项类别。
参考世界卫生组织和中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PM2.5浓度标准值(表2),将中国城市群PM2.5浓度值划分为7个区间范围,分析2000-2015年各区间城市数量占比(图4)。结果显示:(1)PM2.5年均浓度低于10 ug/m3(准则值)的城市数量比例由2000年的6.19%降至2015年的1.77%,低于15 ug/m3(过渡期目标3的年均限值)的城市数量比例由20.35%降至7.52%;(2)PM2.5年均浓度高于35 ug/m3(中国年均限值)的城市数量比例由16.81%增至47.79%,增加近两倍,高于50 ug/m3(过渡期目标2的日均限值)的城市数量比例由4.42%增至32.74%,增幅超过6倍;(3)PM2.5年均浓度高于中国年均限值的城市数量占比超过50%的年份主要集中在2005-2010年,其次为2013-2014年。表明低于15 ug/m3和10 ug/m3的低和极低污染城市数量整体呈现下降趋势,高于35 ug/m3和50 ug/m3的污染和高污染城市数量具有快速上升的趋势。
图表编号 | XD00116235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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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25 |
作者 | 王振波、梁龙武、王旭静 |
绘制单位 |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区域可持续发展分析与模拟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区域可持续发展分析与模拟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山西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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