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租房群体与单套房群体之间的“租购幸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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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购同权”对提升居民幸福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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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表示在1%、5%、10%的水平上显著。

在此基础上,本文分别采用四种匹配方法进行样本匹配,并得到相应的ATT值。“租购幸福差”的ATT值如表4所示,四种方法计算出来的ATT的绝对值介于0.158-0.171之间,平均为0.165,且在1%显著水平上皆显著,说明“租房群体”和“拥有单套房群体”在幸福感上具有显著的差异性。值得说明的是,ATT值之所以为负,因为本文设定样本为“租房群体”时D取值为1,为“拥有单套房群体”时D取值为0,则ATT代表“租房群体”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拥有单套住房之后,租房这一事实的平均幸福度与拥有单套房这一反事实情况下的平均幸福度之间的差异,结果为负,说明前者小于后者,说明租房者拥有单套房的幸福度有所提升。也就意味着,“租房群体”在自身其他特征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假设拥有一套房后,其幸福度平均提升了0.165。这意味着,住房公共服务与住房资产权益提升了人们的幸福感,平均提升了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