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山东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性质转化阶段》

《表2 山东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性质转化阶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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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危化品安全事故防控困境及对策研究——基于2013~2018年部分危化品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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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内容为作者自行整理(资料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1月11日发布的《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

第三,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性质极易发生转化,而且日趋公共危机化。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除了直接对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生命权构成严重威胁之外,还会由于舆情、善后等问题处置不当而引发政府形象、城市形象的信任危机。所以,当前危化品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几乎都不是单一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其严重程度及性质都可能发生转变,出现事故的演化。无论是严重程度的升级,还是性质的转变,最终都极易导致安全事故公共危机化。2013年发生的山东青岛“11·22”事故就是由于应急处置不当,导致从最初的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发展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的群体性事件,对政府形象也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这是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公共危机化的典型案例(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