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3能源系统指标权重系数》
由图3-1知,从客观赋权角度出发,基于整体“差异”性驱动的TOPSIS赋权法和基于局部“差异”性驱动的均方差赋权法,所确定的权重结果截然不同;基于TOPSIS和均方差的集成权重法恰当而巧妙的完成了对两种渠道所获信息结果的集结。充分利用了指标客观数据信息,从而更加真实的反映我国能源系统各个指标对于系统整体发展状况的影响程度,更能够体现集成赋权法的科学合理性。
图表编号 | XD00115479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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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19 |
作者 | 孙娟 |
绘制单位 |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