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噪声控制环评批复一般包括以下要求:《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中的限值要求(见表2)、《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限值要求(见表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主要针对厂界红线达标;而《声环境质量标准》主要针对燃气电厂周边居民区等敏感点,需考虑所处区域背景噪声对总量的贡献,但一些特殊项目的环评批复中有可能出现“敏感点噪声值不增加”的要求。
图表编号 | XD00114129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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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0 |
作者 | 林晓栋 |
绘制单位 | 福建深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