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中国一线城市卫生应急管理评估体系卫生应急管理主体归类(按一级指标数量,单位:个)》
以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为卫生应急管理评估主体,归纳中国一线城市各个卫生应急管理评估体系维度构成及应用情况,见表2。总体来看,中国一线城市中,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应急管理评估代表性研究分布在上海市和广东省,上海市孙海燕(2017)[5]的研究一级指标为9个,广东省戴冉(2010)[7]的研究一级指标为12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管理评估代表性研究分布在上海市和广东省,上海市孙海燕(2017)[5]的研究一级指标为9个,上海市陈蓉(2018)[4]的研究一级指标为7个,广东省戴冉(2010)[7]的研究一级指标为10个,广东省宋铁(2014)[6]的研究一级指标为8个,广东省代吉亚(2014)[8]的研究一级指标为8个;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管理评估代表性研究分布在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北京市张慧(2006)[3]的研究一级指标为13个,上海市孙海燕(2017)[5]的研究一级指标为9个,广东省戴冉(2010)[7]的研究一级指标为8个;卫生监督机构卫生应急管理评估代表性研究分布在上海市、广东省,上海市孙海燕(2017)[5]的研究一级指标为9个,广东省戴冉(2010)[7]的研究一级指标为8个。广东省的3篇研究开展了广州市和深圳市特定机构的卫生应急能力评价,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13863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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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10 |
作者 | 王佳、袁蓓蓓、李正懋、王志锋 |
绘制单位 |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卫生政策与管理系、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卫生政策与管理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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