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二胎政策实施前后非本市户籍低风险疾病(黄色)[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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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政策实施前后上海市徐汇区重点孕妇高危因素变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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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政策实施前后本市户籍低风险疾病中前3顺位依次为瘢痕子宫及不良孕产史、年龄≥35岁、BMI>24。非本市户籍低风险疾病中前3顺位依次为瘢痕子宫及不良孕产史、BMI>24、年龄≥35岁。其中二胎政策实施前后本市户籍中瘢痕子宫及不良孕产史、年龄≥35岁、BMI>24、病情稳定的甲状腺疾病、子宫肌瘤或卵巢囊肿、双胎妊娠发生率均有所升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见表5。非本市户籍中瘢痕子宫及不良孕产史、年龄≥35岁、BMI>24、病情稳定的甲状腺疾病发生率也在上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见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