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十一烯酸回收率试验结果》
精密量取同一批供试品(批号20161101)1 m L,置100 m L量瓶中,同法操作9份,3份为1组,每组分别精密加入对照品溶液(1.67 mg·m L-1)5、10、15m L,用异丙醇稀释至刻度,摇匀,依法测定,计算平均回收率为100.6%,其RSD为2.0%,结果见表5。
图表编号 | XD00113052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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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8 |
作者 | 徐威驰、陈冬华、严全鸿 |
绘制单位 |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