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960年、1972年4县森林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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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70年来贺州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探索与经验启示》
注:数据来源于《梧州地区志》第360-361页。
第一,开展植树造林运动。1952年梧州地区开展零星的植树造林,人工造林面积0.38万公顷;1953-1957 9.72万公顷;1958-1962年23.71万公顷;1963-1965年9.11万公顷;1966-1976年31.94公顷[2]381。1956年第一次森林资源调查,梧州地区有林面积55.36公顷,活立木蓄积2061.56万立方米;1960年第二次和1972年第三次森林资源调查,梧州地区有林地面积为62.84万公顷、102.56万公顷,森林蓄积为2616.17万立方米、2623.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不含灌木林)26.15%、42.67%[2]359-360。群众植树造林积极性不断提高,造林方式多样化,1961年梧州地区开始飞播造林至1992年结束,经过大面积的植树造林,森林覆盖率显著提高,如表1。
图表编号 | XD00112546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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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5 |
作者 | 袁春剑 |
绘制单位 | 贺州学院学报编辑部、海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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