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区域协调度分类体系及判别标准》
以上即为衡量区域协调发展的最终评价公式。U数值越大,说明区域协调发展水平越高;相反,数值越小,说明区域协调发展水平越低。不同大小的数值,代表区域协调发展层次不同。本文采用武京涛、涂建军、阎晓等(2011)的观点,将区域协调度划分为失衡型、过渡型和协调型三个层次。如表2所示,0.4和0.6作为三个层次划分的临界点,当00.6时,表示区域协调发展。同时依据不同的临界点,将三个层次划分为10个不同的等级,有利于明确区域协调发展的具体阶段,为区域协调发展政策制定提供依据,帮助区域分步、有序地实现协调发展。
图表编号 | XD00111750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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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5 |
作者 | 邹颖 |
绘制单位 | 成都工业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