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资源与经济耦合评价分类体系及划分标准》
式中,C为双系统耦合度,E、R分别为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承载的综合指数,T为协调度指数,D为耦合协调度,α、β代表的是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承载对总体的贡献度,取α=β=0.5。根据已有文献[22,23],将耦合协调程度类型划分为高度协调类、基本协调类、濒临失调类、失调衰退类4个大类10个亚类(表2),再根据经济指数与资源环境综合评价指数的对比关系,将其分为资源滞后型、经济滞后型、资源与经济平衡型3个类型[24]:R
图表编号 | XD00111134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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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15 |
作者 | 石天戈、时卉 |
绘制单位 | 新疆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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