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隋唐长安与“陆上丝路”贸易》
按:在中国古代的民族关系与外交关系中,互遣“使者”往来是最重要的途径,双方对此皆非常重视。中国中原王朝凡派遣官员出使,多持有节杖(国家凭证),故称“使节”。(1)在隋唐时期,凡诸蕃朝贡“使者”(使团领队)有明确身份姓名、见于记载者数以百计,其中有王(可汗、城主)、大首领、首领、王子(与王女)、大臣(近臣)、酋长(渠帅、酋长、酋帅)、王(或可汗)之宗亲(叔、弟、侄、驸马等)。(2)据《册府元龟》卷九七一《外臣部·朝贡四》:唐玄宗初年,“凡夷狄朝贡,太上皇(唐睿宗)皆御(宫城)门楼以观之”。由此可见“朝贡贸易”的政治地位。
图表编号 | XD0011027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0.01 |
作者 | 穆渭生 |
绘制单位 |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西安文理学院长安历史文化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