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
注:a与治疗前比较存在显著差异,P<0.05.
治疗组总有效率为93.0%(80/86),对照组为84.7%(71/84,χ2=6.936,P=0.031)。见表5。
图表编号 | XD00109730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0.20 |
作者 | 赵晓明、黄立 |
绘制单位 | 宝鸡市中心医院骨科、宝鸡市中医医院骨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注:a与治疗前比较存在显著差异,P<0.05.
治疗组总有效率为93.0%(80/86),对照组为84.7%(71/84,χ2=6.936,P=0.031)。见表5。
图表编号 | XD00109730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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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0 |
作者 | 赵晓明、黄立 |
绘制单位 | 宝鸡市中心医院骨科、宝鸡市中医医院骨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