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2016年单位土地面积畜禽粪尿磷还田量及环境风险评价》

《表7 2016年单位土地面积畜禽粪尿磷还田量及环境风险评价》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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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田畜禽粪尿磷负荷量及环境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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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讨论的是各地区畜禽粪尿全部消纳情况下土地磷负荷量及污染风险评价,实际上,不同地区畜禽粪尿实际还田率和数量不同,在实际还田的基础上分析农用地承载畜禽粪尿磷和风险评价更能够反映当地的实际生产情况。通过计算,2016年全国畜禽粪尿猪粪当量(P)及其磷还田量分别约为11.51亿t和295万t,折合成单位农用地畜禽粪尿猪粪当量(P)及其磷还田量分别为3.1 t·hm-2和8.0 kg·hm-2,为Ⅰ级无污染风险。空间尺度上,全国各区域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位农用地畜禽粪尿猪粪当量(P)及其磷还田量差异较大,区域上,东南地区单位农用地还田量最大,畜禽粪尿猪粪当量(P)为10.26 t·hm-2,磷量为26.33 kg·hm-2,为Ⅲ级有污染风险,其次是华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为Ⅱ级稍有污染风险,而东北、西南和西北地区相对较低,为Ⅰ级无污染风险。省级单元上,湖南单位农用地畜禽粪尿猪粪当量(P)及其磷还田量最大,其次是北京,这两省份为Ⅳ级较严重污染风险,然后是广东、河南、辽宁、福建和海南,为Ⅲ级有污染风险,而西藏、青海、新疆、内蒙古、黑龙江、山西、陕西、甘肃、宁夏、吉林和浙江相对较低,主要是由于这些省份草地面积较大,而畜禽养殖量较少(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