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生育进程情况:水稻基质育苗技术试验初报》
由表2看出,通河试验点,处理1、9、12的齐苗期与对照一致,其余各处理齐苗期均晚于对照1~3天;分蘖期处理1、3比对照早1天,处理5、7、8、12与对照一致,处理6、9、10、11比对照晚1天;抽穗期处理1~12与对照一致或略早;各处理成熟期的时间相差不大。桦川县试验点,与对照相比,较晚进入分蘖期的有处理2、4、9、11,晚1~3天,处理1、3、5、7、8、10的分蘖期与对照基本一致;处理4、9、11的抽穗期比对照分别晚1、1、5天,其余处理与对照基本持平;处理4、11的成熟期偏晚,比对照分别晚3、6天,其余处理与对照基本一致。
图表编号 | XD00109453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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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5 |
作者 | 董国忠、范铁丰、魏冲、佟立杰、李丽影、陈玲玲、王伟平 |
绘制单位 | 黑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站、黑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站、黑龙江省通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黑龙江省桦川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黑龙江省通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黑龙江省通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黑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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