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截冠处理对樟子松幼龄母树枝下高和萌芽数的影响》
表4为截冠处理对樟子松幼龄母树枝下高和萌芽数的影响。可以看出,截冠处理后对照组、L2和L3的平均枝下高分别为87.6、85.7、83.8 cm,L2和L3枝下高同对照比例分别为97.83%和95.66%,但对照组、L2和L3枝下高无显著差异(P>0.05)。说明2种截冠处理能降低樟子松幼龄母树的枝下高,但对枝下高没有显著影响。截冠处理后对照组、L2和L3平均萌芽数量分别为296.8、309.8、331.1个,平均萌芽数略有增加,L2和L3枝下高分别为对照0.98倍和0.96倍,对照组、L2和L3萌芽数量无显著差异(P>0.05)。说明2种截冠处理对樟子松幼龄母树的萌芽数无显著影响。
图表编号 | XD00108029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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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0 |
作者 | 阎雄飞、刘永华、冯永宏、张增强、袁小琴、陈巧燕、郭荣、曹存宏、杨涛 |
绘制单位 | 榆林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榆林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榆林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榆林市樟子松种子园、榆林市樟子松种子园、榆林市樟子松种子园、榆林市樟子松种子园、榆林市樟子松种子园、陕西省治沙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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