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近代铁路遗产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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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遗产视野下中国近代铁路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研究——基于文物保护单位视角的分析》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文物局官网及相关文献整理。
我国近代铁路遗产保护总体上晚于国际社会,在保护实践中主要采用了文物保护单位制度。文物保护单位作为我国特色的遗产保护制度,保护对象是不可移动的文物,尤其是不同时期的特色建筑及建筑群。据统计,第一至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建筑类遗产在全部遗产中占比达到92%[6]。以火车站为代表的铁路站舍是铁路遗产中最显著的建筑类型,具有高度的公共性和开放性,它已经成为一个城市的重要标志和城市认同感的物质载体[7],在铁路遗产的所有类型中,铁路站舍的识别度是最高的,应从文物角度对其予以立法保护。据统计,在国务院先后公布的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有79处近现代工业遗产项目,其中,近代铁路遗产有16处,包括铁路站舍类建筑10处。相比较而言,以轨道为核心的线性铁路设施虽然同样是工业时代的特色景观,其价值却直到2013年“京张铁路南口段至八达岭段”被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时才得以确认(见表2)。由此可见,铁路站舍的遗产化主要体现了文物保护单位制度对铁路遗产点的关注,却忽略了铁路遗产作为大尺度线性遗产的整体价值。当前,我国铁路发展正快速进入铁路电气化和高铁网络建设时期,一些近代铁路线因为设施或功能老化、维护费用高等因素,陆续进入关停、废弃甚至被拆除、转卖的发展阶段[8],亟须开展铁路遗产价值认定等深入研究。本文拟从登录我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铁路遗产项目及其所在的铁路线路入手,分析中国近代铁路遗产的基本特征,阐述中国近代铁路遗产价值特殊性中的普遍意义,这对形成全球视野下中国近代铁路遗产的本土化价值认知及其整体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图表编号 | XD00107779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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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5 |
作者 | 刘丽华、何军 |
绘制单位 | 沈阳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学院、沈阳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