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国家文物局认定为长城的其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单 (截至2013年) (5)》
第三,目前长城申报文物保护单位工作并没有采纳长城资源认定数据的概念,一些拥有长城资源认定编码的遗址,并没有作为长城的一部分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以国保单位为例,自第五批国保单位开始,长城即作为一个整体列入名单,但在第五批至第七批国保名单中,有19处独立的文物保护单位并未列入“长城”,但它们实际是长城的一部分(见表3)。这使得这部分点段在开展保护维修工程时,不适用《长城条例》《长城意见》等法规,不必完全按照长城保护维修的原则施工。
图表编号 | XD006610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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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5.28 |
作者 | 张依萌 |
绘制单位 |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