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建设项目户籍化管理信息登记表(以房建项目为例)》
在建工程项目开工以后(以办理质监提前介入或施工许可证为准)由项目管理部项目负责人填写所管项目的建设项目户籍化登记表(表1),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基本情况应包含项目工期、规模、主要重大危险源以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信息。基本信息登记制度有利于安全管理人员实时掌握公司在建工程的基本情况,提前预判每个项目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心中有数,同时,根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基本信息,为检查施工现场关键管理岗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提供依据。
图表编号 | XD00107767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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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05 |
作者 | 王辉 |
绘制单位 | 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